设备类固定资产根据资产评估的目的、相关条件和委托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在资产评估基准日重造一个与资产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资产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资产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重置价值=现行购置价+相关费用,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各种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确定设备成新率。
对价值较大、复杂的重要设备,视设备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确定成新率。
综合分析系数调整法,即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先根据被评设备的构成、功能特性、使用经济性等综合确定经济耐用年限N,并据此初定该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n;再按照现场勘查的设备技术状态,运行状况、环境条件、工作负荷大小、生产班次、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稳定性、维护保养水平以及技术改造、大修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确定各调整系数,作进一步调整,综合评定该设备的成新率。
对于车辆,首先按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两种方法计算理论成新率,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如车辆技术状况与孰低法确定的成新率无大差异则成新率不加调整,若有差异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价值量较小的设备,以及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以使用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使用维修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功能性贬值快的电子设备,考虑技术更新快所造成的经济性贬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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